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瓦房店第二医院和瓦房店妇婴医院因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被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分别罚款19.19万元和27.8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大医保罚字[2025]第10004号和大医保罚字[2025】第1000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瓦房店第二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81MA0XQ6MG67
法定代表人:李国利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大医保罚字[2025]第10004号
违法处罚类别: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做出如下行政处理:1,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37061.7元;2.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4倍罚款191886.38元
罚款金额(万元):19.19
处罚决定日期:2025-04-08
处罚机关: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10200MB1646401N

行政相对人名称:瓦房店妇婴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81MA0UTFW20
法定代表人:姜晓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大医保罚字[2025】第10003号
违法处罚类别: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做出如下行政处理:1.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98678.5元;2.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4倍罚款278149.9元。
罚款金额(万元):27.81
处罚决定日期:2025-04-08
处罚机关: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10200MB1646401N
数据来源单位: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10200MB1646401N
来源:信用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