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法院揭牌设立 企业重整和个人债务清理服务中心

为积极探索企业与经营者债务化解新路径,切实助力企业重整和个人债务清理工作迈上新台阶,3月21日下午,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召开企业与经营者债务联合化解工作座谈会,揭牌设立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企业重整和个人债务清理服务中心,该中心是全国首家明确将个人债务清理与企业重整联合推进的一类事业单位。

近年来,吴江法院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切实以高质量司法护航民营企业敢闯敢干,“办理破产”评价指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连续3年获得满分,有力彰显了吴江法院在持续提升办理破产效能、企业重整效率、资源配置效益和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方面的实力,以及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的卓越成效。

为健全企业破产机制,助力诚信自然人债务化解,吴江法院向区委编办申请在区法院下设诉讼服务中心加挂“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企业重整和个人债务清理服务中心”牌子。中心设立后,将靠前提供破产法律制度咨询、挽救方案建议等服务,开展困境企业破产申请前及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辅导,帮助困境企业及早准确选择庭外和解、债务重组、破产清算、预重整、重整、和解等方式解决债务问题,帮助“诚实而不幸”的自然人债务人再出发。中心将以立审执破融合为桥梁纽带,深入推进“立转破”“诉转破”“执转破”工作,催化形成全院“学破产、懂破产、用破产”的破产审判工作大格局;集约办理信息核查、登记、公示、修复等工作,引入第三方调解力量有效推进破产领域衍生纠纷多元化解。

此外,中心还积极引入智力支持,聘请破产领域专家学者、第三方调解组织参与中心建设,切实提升吴江法院破产审判和类个人破产试点工作专业水平和影响力,进一步推进中心实质化运转。会上向企业重整和个人债务清理服务中心专家委员会首批专家委员、特邀调解组织颁发聘书。

针对破产审判实践中存在的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破产金融配套不完善等问题,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分别与苏州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信托有限公司、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签署破产金融配套服务合作协议。协议将结合各家的资源优势,不断完善破产审判工具箱,持续优化办理破产外部环境,进一步健全破产审判金融配套机制。

吴江区人民法院还联合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签署《关于建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信息共享与状态公示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该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个人债务清理信息登记、公开及相关活动,有力提升了个人债务清理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上海、浙江两地破产实务界代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区发展改革委、区机构编制效能管理中心、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相关负责同志,部分金融机构代表、成功重整企业及成功清理个人债务代表、商会代表、商业调解组织代表参加会议。

江苏经济报记者 潘一嘉 金 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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