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集体退货”事件引发关注。2025年5月2日,据《第一现场》报道,一店主称沈阳一职业技术学校六十多名学生四月底集体网购衣服,但在参加完运动会后集体以“质量问题”为由退货退款,自己收到衣服后看到衣服上都有草,且学生们退款导致店铺被封,损失大概有8000元 。此事的后续是,商家坚决维权,校方则为此道歉并承诺承担相关费用,双方目前已经达成和解。
细审这起用后即退“白嫖党”事件的细节,可知存在着两大成因。其一,校方并非拨付足够的演出经费,学生与家长也不欲出这笔钱,于是师生就动了“先购买再退货”的心思,毕竟演出服的使用场景有“一次性着装”的性质;其二,目前电商平台的交易规则存在偏袒消费者一方的情况,诸如“七天无理由退货”“仅退款”“部分退款”“罚款补贴用户”“承担运费”等条款让商家叫苦不迭。
涉事师生以“质量问题”为由退款,而并非以普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正是考虑到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在此次事件中,裙子沾上了草屑与汗渍,明显影响二次销售,商家可以拒退,除非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涉事师生选择以“质量问题”为由并联系平台介入处理,正是为了规避“商品完好”并将焦点转移到“质量问题”上来。
这起事件中的商家差点蒙受“8000元清洗费+10万封店”的巨大损失,在清洗费之外还额外承担了“质量问题”的不白之冤,如此显失公平与违背诚信原则的事态,让这起事件上了热搜。而在现实中,类似的“网购之后集体退货”“白嫖党”在电商行业尤其是服装领域并不少见。究其原因,不少网购平台多设置了方便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甚至是“仅退款”的条款,让一些心术不正的消费者借机“白嫖”。
2023年6月,山西某大学学生在网店购买20件表演服并在活动结束后集体退货,商家怒斥“这就是你们教出来的当代大学生”;2024年6月,黑龙江某幼专学生在团体操后集体退货四百多条裙子,学校对涉事学生通报批评教育;2024年12月,山东菏泽一商家遭遇高校学生退回7件演出服,吊牌被摘除且裤腿满是污渍。这类事件一再出现且商家维权困难,也在反向促成市场的“自发调节”。
在平台方的强势规则下,商家要么选择忍气吞声,要么就从源头上与消费者“斗智斗勇”。坊间一直流传商家如何对付类似“白嫖党”的办法。比如说,有些商家提高客单价将成本摊在高素质买家头上,实现了另类的“此失彼补”;有些商家选择“超长发货周期”以维护现金流;有些商家不得不选择进行“二次销售”“循环利用”等不当行为以对冲高退货率带来的损失,售卖“山寨”“假货”也是类似的做法。
不难看出的是,商家的这些做法看似是对“白嫖党”的“斗智斗勇”,但却推高了所有人的交易成本,高素质消费者还不得不承担“白嫖党”带来的额外成本。表面上看这是市场的“自发调节”,但却形成了一种“向下沉沦”的恶性循环,拉低了全体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劣化了市场环境,可谓是多输局面。
事实上,类似“衣柜诈骗”“欺诈退货”(wardrobing)也是一个全球现象。以美国的情况而论,“衣柜诈骗”属于“最常见的退货欺诈类型之一”,美国业界对其的定性为“单方欺诈”(first-party fraud)。美国国家零售联合会(NRF)2023年的报告显示,全美零售业总成交额里有占比14.5%的退货,其中又有13.7%属于欺诈退货。在婚礼、宴会、演出等“一次性着装”的场合,“欺诈退货”也就更为多发。
为了应对欺诈退货,美国零售业制定了更为严格的退货条款,包括提高电商退货费、缩短退货期、调低退货金额,等等。零售商也各显神通搞出了一些防止欺诈退货的操作,比如以大数据标记高频退货者直接拉黑,在衣服里加入隐形防退货标签,只允许线下门店退货而提高退货成本,等等。也就是说围绕着“退货欺诈”,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形成了某种猫鼠游戏的博弈格局,背后是市场的大手。
显然,这种“市场调节”的结果是增加各方的信任成本,推高所有人的交易成本,形成某种“双输好过单赢”的格局,尤其是让诚实交易、合法经营的交易方蒙受更多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无理由退货规则损害经营者与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滥用退货权的做法,不仅不合理也不合法。然而遗憾的是,上述条例只对经营者违法规定了处罚条款,却没有规定消费者违法该如何处罚。
面对屡屡出现的“退货欺诈”行为,规则的完善更为重要。与其让交易成本提高、所有人尤其是高素质交易方受害,倒不如完善立法与修订规则,做到商家与消费者的权责对等,避免过度偏袒交易任何一方。最近各大电商平台纷纷取消“仅退款”规则,正体现了规范退货权的趋势。否则的话,市场的“自发调节”恐怕只能让环境变得更差,损害各方利益。
王兢
责编 辛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