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31日讯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3月28日发布2024年第1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山东顺佳肥业有限公司、山东沃尔美肥业有限公司等2家生产者生产的2批次产品,以及嘉祥县任庄农资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青州市何官镇庆超农资经营部、郓城县村丰农资服务站、滕州市大坞爱民农资超市等4家销售者销售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
本次共抽查化肥产品182批次,其中,生产环节92批次,销售环节90批次。依据GB/T 15063-2020《复合肥料》、GB/T 21633-2020《掺混肥料(BB肥)》、GB/T 18877-2020《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标准的要求,对化肥产品的总氮、有效磷、氧化钾、总养分、氯离子、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粒度、有机质、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水溶性磷的质量分数、游离酸、酸碱度(pH)、水分、硫、硝态氮、游离水的质量分数、控释养分量、控释养分28d的累积养分释放率、硝化抑制率、挥发性有机物、三氯乙醛的质量分数、亚甲基二脲、钠离子、总砷、总镉、总铅、总铬、总汞、总铊、缩二脲、包装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山东顺佳肥业有限公司、山东沃尔美肥业有限公司等2家生产者生产的2批次产品,以及嘉祥县任庄农资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青州市何官镇庆超农资经营部、郓城县村丰农资服务站、滕州市大坞爱民农资超市等4家销售者销售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水溶性磷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氯离子、总铊、包装标识。其中,销售商滕州市大坞爱民农资超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产品知识科普及消费提示
化学肥料,简称化肥,用化学和(或)物理方法制成的含有一种或几种农作物生长需要的营养元素的肥料,具有养分含量高、肥效快、肥劲猛的特点。化学肥料种类较多,性质和施用方法差异较大,要根据土壤性状和作物品种选择合适的化肥。化肥产品主要种类包括: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磷肥、氮肥、钾肥、有机肥料等。选购和使用时建议:
1、看包装标识。化肥的包装标识应包括产品名称、执行标准、规格型号、产品等级、净含量、养分含量、生产许可证编号(肥料登记证编号)、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说明、安全说明或警示说明、其他添加物含量以及限量物质及指标等。
2、看进货渠道。要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固定经营场所、农资经营单位购买化肥,不要贪图方便或便宜购买无证照产品。要对假借送科技下乡名义销售的农资产品保持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3、看养分含量。复合肥料总养分≥40%为高浓度肥料,总养分30%-40%为中浓度肥料,总养分25%-30%为低浓度肥料。总养分含量应标明氮、磷、钾的百分含量,按需要选择合适类型的产品。
4、索证索票。购买肥料时应索要收据或发票,应尽可能详细注明所购肥料的名称、数量、等级或含量、价格等内容,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闪电新闻记者 何则伟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