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鼓励公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参与监督管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向广大市民群众公开投诉举报渠道。
西安市秦岭保护局受理的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线索,经核查属实的,且符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奖励条件的,由市秦岭保护局负责落实奖励资金。对查实的破坏秦岭生态环境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300元-10000元。
一、举报范围
(一)乱搭乱建问题线索
未批先建、批小建大、非法占地等各类违规建设;
违规供地、批建分离、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规行为;
秦岭区域内宗教场所、旅游景点、农家乐违规运行、违规建设或违规经营等问题;
非法占用农村宅基地,村民未取得镇、街批准的合法宅基地审批手续建设房屋;
非法占用农村宅基地,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林地、河道蓝线、地质灾害点等新建房屋;
非法占用农村宅基地,农村超大面积宅基地,尤其是新审批宅基地,批小建大,违规超占院落或使用面积;
非法占用农村宅基地,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二)乱砍乱伐问题线索
非法占用林地及破坏森林资源,未经审批占用林地、毁林开荒;
非法占用林地及破坏森林资源,非法采伐、运输、经营加工木材;
非法占用林地及破坏森林资源,破坏森林防火设施或违规用火(如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
(三)乱采乱挖问题线索
非法采矿、越界采矿和破坏性采矿等行为;
违法在河道、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等区域采砂、取石、取土、开垦等行为。
(四)乱排乱放问题线索
非法排放污水;
非法倾倒垃圾;
违法占地堆放沙土弃渣;
露天堆放畜禽养殖粪便等行为。
(五)乱捕乱猎问题线索
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非法使用污染性农药破坏野生动物生息环境;
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擅自引入或放归外来物种。
(六)其他破坏问题线索
非法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
破坏秦岭保护标志、标牌、界桩等保护设施;
损坏森林防火通道、瞭望塔、监控设备;
非法占用农村宅基地,以租用方式签订租期20年以上的长期租赁合同或阴阳合同,涉嫌以租代售;
非法占用农村宅基地,假借当地村民名义或利用村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非法占用农村宅基地,以林业或农业项目看护房名义修建房屋,改变其实际功能用途行私人住宅之实;其他。
二、举报方式
(一)通过拨打029-89801345电话投诉举报;
(二)通过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官方网站留言投诉举报,网址:http://xaqlbhj.xa.gov.cn
(三)通过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关中环线子午段2345号。
三、举报须知
举报人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明确具体,包含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等信息,并尽可能提供照片、视频等证据资料。举报人应注明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核实线索,举报人对举报内容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举报人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外界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如有部门或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来源: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