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正值春耕农忙好时节,农村地区人流、车流增多,交通安全风险增大。为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春季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榆林公安交警以“春耕农忙”为契机,组织宣传民警走进乡镇集市、田间地头宣讲交通安全,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乡镇集市话安全

高交陕蒙大队、榆佳大队宣传民警在乡镇集市通过拉家常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集市群众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务必要有“带着安全意识上路,携一份平安回家”的安全文明交通理念,倡导大家要当好乡村邻里的交通安全宣传员,向家人、身边亲友宣讲交通安全知识,从自身做起、守法出行,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田间地头“种”安全

横山大队、清涧大队宣传民警走进田间地头,针对农村面包车、拖拉机、农用三轮车驾驶人等重点人群,结合本地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务农群众讲解酒后驾驶、骑行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警示大家吸取事故教训,自觉抵制各种不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发放宣传彩页,引导村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广大农民朋友们
春耕时节
这些事情需谨记!

1.定期检查农用车
农用车常年穿梭于田间地头,车辆磨损大,驾驶人出车前要做好车辆制动、轮胎检查等工作,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检修车辆,保证车辆状况良好、符合安全行车要求。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需及时注销。
2.拒绝酒驾醉驾
酒后驾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引起视觉障碍和身体疲劳,轻则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和人员发生刮碰,重则危及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3.不得违法载人
三轮汽车、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都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缺少对乘坐人的安全保护措施,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活动,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差。此类车辆在坑洼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发生侧翻,导致乘坐人员伤亡。
4.远离超员超载
车辆超员超载会导致车辆操作稳定性下降,特别是在弯道处行驶,由于离心力的作用,易使车辆向回转中心外侧发生侧滑或倾斜,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同时,车辆超载,会导致轮胎因负荷过重而变形甚至爆裂,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

5.严禁客货混装
客货混装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在运输过程中,易发生货物捆绑不牢、滑移等现象而挤伤人。遇到紧急制动或急转弯时,易因货物滑移至一侧使车辆重心偏移,导致翻车事故。如果发生事故,货物会和车内乘客混杂在一起,对救援也极其不利。
6.牢记“一盔一带”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机动灵活但稳定性较差,在发生事故时致残率、致死率极高,因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确保安全行驶,谨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7.保证充足睡眠
春季是农耕繁忙的季节,也是最容易出现困倦、疲乏、嗜睡等“春困”现象季节。农活多,任务重,不少农民朋友为节约时间,争分夺秒在田间作业,免不了犯困疲劳,导致驾车时判断力下降,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增多。因此,驾驶人要及时休息调整身体,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切忌疲劳驾车。
来源:榆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