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榆林煤、气、油、盐资源富集一地,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是榆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为此,榆林积极探索“高碳城市低碳发展”路径,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持续注入绿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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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榆林不断深挖减排潜力,累计实施减排项目5000余个,累计减排化学需氧量9908吨、氨氮1481吨、氮氧化物14125吨、VOCs(挥发性有机物)11879吨,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先后建成5个CCUS(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及封存)项目,并成功获评全国“三线一单”协同推动减污降碳试点城市,为全国加快推动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积累“榆林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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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间,榆林坚持从要素入手发力,科学规划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制定出台《榆林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评估办法(试行)》《榆林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评估指南(试行)》等一系列纲领性文件,系统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市生态环境局会同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榆林学院等单位共同申报第二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现已获得生态环境部批准;积极参与陕西省环境介质痕量污染物监测预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研究,联合榆林学院申报“神木市兰炭产业特色园区痕量污染物和VOCs排放监测及控制技术开发研究”市级重点项目。聚焦提升第三方监管力度,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还联合印发了《榆林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进一步规范社会化生态环境检测机构服务行为,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检测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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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还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三个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出台推进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实施方案,建立“绿色通道”,推行“四个一”机制,在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的同时,将环评技术评估改为“零收费”,推动175个项目更快落实落地;坚持以高水平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一对一”服务重点项目103个,协调推动陕煤集团榆林化学二期、榆能横山电厂二期等14个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累计实施污染物减排项目60个,新建投运22个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成44个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新增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较“十三五”末提升28个百分点。
来源:榆林日报微信公众号